城市_豆汁_活着

在昨天的《北京青年报》上看到几篇不错的文章,拿来与大家分享。(偷用了某9同学的图片 :wink:

耳边的城市物语

醉墨

我爱逛街,我爱裹在人群中倾听喧闹的市井声音,置身其中,我知道我的存在,并从中捕捉着一个个有趣的瞬间。

吃过晚饭,我又出去散步了,老公不陪我,他说是因为电脑、电视还有床离不开他的关怀与呵护。我也不孤独,我让对我来说我还没有失控的儿子陪着我。

在路边的健身区,扭扭腰、拉拉胯、踢踢腿,看儿子手舞一根从地上捡的木棍,学习孙悟空的七十二变,此时的我就像一条时刻警觉的狗,照顾着自己的孩子,让他快乐又安全。

汪汪……几声清脆的狗叫渐进,只见一个中年时髦的女性,手中牵着一条宠物狗在便道上匆匆而行,她手里的狗在奋力拽着绳子向前跑,带动着遛狗的人也加快了脚步,不知是人在遛狗还是狗在遛人。

108路电车进站了,陆续的下来一些人,我的目光注意到一个行色匆匆的人,之所以注意到他是因为,他背着一个令人羡慕的笔记本电脑包(我一直想做一个数码狂,可是银子总是告急),一看就是一个为钱而奋斗的外地人,忽然想起一次和一个外地来北京闯荡的人聊天,他用很矛盾的心理对我说,走在北京街头,他一眼就能看出谁是北京的当地人:在二环内,凡是迈着方步踱步的肯定是北京的当地人,而那些行色匆匆的都是外地人,一个外地人要付出巨大的努力,从小地方,小学,中学,舍弃了一切的爱好,只为一个明确的目标——考大学,等到大学毕业,还要为留京户口、工作奔波,之后为家,为房子、为车、为孩子的教育奔波,等到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、车子等等,人以近四十的不惑之年,半辈子已经没了,而有一些北京人,吃着祖上留给的房子的租金,享受着现代的生活,只剩下如何迈好四方步了。我无言以对,我只能说,北京人会享受生活,同样也会创造生活……

想到这里,见一对恋人从眼前停下,女孩有1.68米的个子,那个男孩比女孩矮半头,真奇怪现代的饮食结构,怎么经常养育出高个子女孩与小个子或豆芽菜的小男人呢?只见那个男孩子小鸟依人的挎在女孩的胳膊弯里,就像一只猴子挂着,一脸虔诚的望着自己高大的女朋友,文绉绉的戴着一幅眼镜,说话细声细气的,我很佩服那个高大的还算漂亮的女孩子,这需要花多大的勇气与能力才能淘得这样一个宝贝呀(忘了,人贵在内在气质)

身边的大姐把健身器当武器耍,每晚我来这里,这位大姐总是挥汗如雨的跟健身器较劲,这不,她又把跑步机狠踩,两手不扶把地已经跑了半个小时了。绝对同意此说:三十多岁,是该为自己能够过好80岁储备点健康了。

回家了,儿子拿着捡来的小木棍指着远处的一棵树,问我:“妈妈,你要哪片树叶,我帮你摘下来。”我透过树叶,望着春天的夜空,星星很明亮,我不由答非所问的脱口而出:“我要天上的那颗最亮的星星。”儿子一蹦三尺高的说:“我要上天去摘星星,把星星做成项链送给妈妈。”我立刻拦住了,给他解除了思想负担,但我还是美美的望着遥远美丽的城市夜空,耳中是城市物语,心中已经有了一串用星星做的美轮美奂的项链。

豆汁丁

肖复兴

我看有关豆汁的文章,都愿意拿梅兰芳和林海音说山。说梅兰芳怎么怎么爱喝这一口,在上海蓄须明志的时候,想豆汁想得要命,弟子荀慧生自北京到上海演出的时候,如何如何买了4斤豆汁,装在大瓶子里,给梅兰芳带去一饱口福。说林海音阔别多年从台湾回到北京之后,人们问她最想吃点什么?她是怎么怎么想喝这一口,真到那里喝的时候,又是如何如何一连喝了6大碗,还没喝够,还想喝。

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演绎的成分,我只知道,梅兰芳也好,林海音也罢,都是名流,不过是借助名人来抬高豆汁的身份罢了,所谓水涨船高,沾了名人的一点仙气,丫鬟也就可以叫小姐了。

有一点,却是可以肯定的,那就是无论梅兰芳还是林海音,他们喝豆汁的地方,去的都是豆汁丁。

豆汁丁,不论过去,还是现在,都是北京唯一的一家豆汁店。为什么,很简单,不是物以稀为贵,是想喝的人没那么趋之若鹜,那味道也并不真的像文人说的那么好喝。它不过是用做绿豆粉条或团粉剩下的下脚料发酵后做成的一种汤水,再怎么说,能好喝到哪儿去?上世纪三十年代徐霞村写过一篇《北平的巷头小吃》,里面写到豆汁,说是“凡是喝过上等的绍酒和俄国的酸牛奶的人,大概可以想象到它那种酸中带鲜的美味”。这实在过于美化它了,是文人惯用的夸张。确实都是发酵的产物,奶和酒,与豆子的下脚料的成分毕竟不一样。其实,那时豆汁只是穷人的一种小吃而已。旧社会,卖豆汁的,都是挑着担子穿街走巷,吆喝着卖,担子一头是一个有火炉的豆汁锅,一头是放碗和咸菜的小桌。谁来喝了,就把担子放下,围着担子,就热喝上一碗。简单,便宜,比味道重要。

豆汁丁最早也是挑担卖,只不过,他卖得最早,在清末就已经在北京城有名了,卖豆汁姓丁的这位回民,便被喝豆汁的人们称之为豆汁丁。北京人愿意这样称呼,比如其他有名的小吃:爆肚冯、羊头李、年糕杨、小肠陈、奶酪魏、豆腐脑白……都是这样的称谓,简单明了,特色突出,透着亲切,足可以和现在时髦的人头马有对称的一拼。一直到了1910年,豆汁丁的第三代,才在花市中段路北的火神庙前摆上了一个摊子,有了一张长条案大桌子,有了固定的大锅。作为豆汁的买卖,算是很发达了。那时北京城露天里有名的小吃一条街,除了门框胡同里的,就属这里了。那时火神庙前各种小摊摆成一长溜儿,一直往西到花市口,往东到羊市口,很是红火。豆汁丁名声大噪而日隆,是发生在这条小吃街上的奇迹。现在,这座明代的庙还在,小吃街的声名和地位都远远赶不上门框胡同了。

豆汁丁真正有了店铺,是1958年的事情了,开在蒜市口。那时蒜市口是一个丁字路口,正中间是一座庙,叫做大慈庵,解放以后改造成少年之家。豆汁丁的店铺就紧挨着少年之家。我第一次去那里喝豆汁,是先去的少年之家报考那里的话剧队,老师让每人朗诵一段,记得很清楚,同学朗诵了郭沫若的诗《地球,我的母亲》,我煞有介事地朗诵了《炉中煤》,那一年,我上初二,1962年。从那里出来,同学带我进了旁边的豆汁丁。两分钱一碗,可能有人确实爱喝,它也应该算是北京的特色,说心里话,没有想象得好。

如今,路宽了,庙和店都拆了,豆汁丁搬到街对面,名字也早改为锦馨豆汁店。还是满北京城唯一一家的豆汁店。只是背后有一片楼群,让它显得有些压抑,以前无论是在花市还是在蒜市口,它都是有庙帮衬,不能说是烘云托月,起码感觉不一样。前些天晚上路过那里,特意去尝尝这一口,浓还是那样的浓(在别处喝的都太稀),味道有些不如以前,别说焦圈得讲究一个脆、咸菜丝得讲究一个细,而且得撒上芝麻粒,浇上辣椒油,如今那焦圈是皮的,咸菜切得粗得粗细得细,奶奶孙子都有;更主要的是喝豆汁最讲究是一个烫,根本没有了烫,虽然锅还是坐在火上。倒是好几位老人,专门到这里来喝这一口,自己带着勺,喝完之后洗洗勺,心满意足地走人,让人觉得豆汁真的和他们一样老了,老得快成了和京戏一样,不能称得上是国粹,起码是“京粹”了。

要很耐烦的活着

陈彤

北京有句骂人的话:“你活得不耐烦了吧?”

按照眼下流行的“浓缩生活”方式,我觉得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不会耐烦地活着了——我认识的很多人都忙的四脚朝天,几乎没有个人生活可言,无论是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,还是夜半无人私语时,他们如果不是在工作,也是在想着工作。他们只知道“上山上山”,但是却从不肯停下来看看林间的风景,即使作为一个职业登山家,也不能一天24小时在攀登吧?好歹也需要给自己一些修整的时间?为什么现代人不肯让自己轻松一点点?似乎如果人生不时时刻刻处在焦点,处在从胜利走向胜利,他们就受不了,他们对自己说受不了平庸地活着,实际上我猜他们是不习惯真正的生活——他们把人生过的像一场演唱会,非得一个高潮接着一个高潮,稍微观众反应淡一点,他们就觉得“平庸”,就非得声嘶力竭要“掌声鼓励”。

知道陈逸飞去世的同一天,我的一个朋友的老公突发心脏病,几个小时前还在跟我们说最近太忙,下周有空一起吃顿饭。他是一个标准的时尚先生——讲究生活品位,懂得生活质量,在北京和上海都置有家业,喝葡萄酒要喝有年份的,抽雪茄只抽古巴本地的,西服一定要量身定做,如果要和他约时间,他一定要说等我CHECK一下我的日程,他不是故意矫情,是确实太忙,忙得必须按照日程表生活——这个小时做什么,下个小时做什么,什么时间留出来给哪些重要的客户,总之所有的事情都排在个人私事的前面——而所谓个人私事不仅包括个人生活,还包括老婆、孩子、朋友,他没有任何特别的个人爱好,他所有的爱好都是客户的爱好,比如他爱好高尔夫球,那是因为工作需要;他爱好最新款式的手机,那是身份的象征。他活得很精品,只是活得太短暂——36岁。

吊唁回来,心情很不好,路上听收音机,一个时尚女孩子的声音在坚定自信地表达着自己:“我从来就不是要过普通生活的,我要成为所有的人的中心,所以我一直在很努力的打拼,我可以连续几个月无休止的加班,然后疯狂购物,最疯狂的一次是在香港,10小时内花了5万元。我喜欢这种具有速度感的生活。我从来不攒钱,我要买最好的衣服,穿最好的鞋,拎最漂亮的包,我不在乎生命的数量,我在乎生命的质量,我可以不必活得那么长,但是我要每一天都按照我的心愿过。”

又是一个活得不耐烦的人!

消耗时间来欣赏豹的檄文~~~~

这个。。。某9好别扭。。。:slight_smile:
不过楼主辛苦了
自己打上来的吧

呵呵小九开个玩笑,一三篇是打的,二太长就复制了

有点长…诶不过好象,满灵的

谁不想悠闲的生活,随心随意的放纵,可是生活不是豆浆油条简简单单任由我们选择,它是满汉全席,做全和做好同样重要,为了体面的活着而生活也许这是一种可悲,可是活着有时就是身不由己,毕竟人是有感受的动物,难免会庸俗的在以别人对自己的感觉,从一方面说这也是一种责任感。但愿有一天,活着和活的很有质量可以并不矛盾~

太长了
以后有心情看~

恩,可以理解,人都是在意他人看法的,真正出世之人也许最平静,但也体会不到生活的酸甜苦辣。我觉得先要活着,然后再争取活好,不要轻易放弃。
其实我最喜欢第一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