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嗨,这样做未免也太不厚道了。”我对荧光屏上那个被狂喜的队友簇拥的大个子说。他们都身穿银黑球服,仿佛是来自外星的超级战士。
“你怎么能这样呢?”我继续对着那个21号自言自语,“上半场你没有进入状态,毫无手感,下半场你又热得发烫,痛扁你的对手。当你率领球队领先的时候,你又绅士般的送给对手三分,把主场观众举上欢乐的高峰,最后时刻,你毫不留情地秒杀对手,推那些快乐的观众跌下云端……”
蒂姆,你不是运动员,其实,你是一个演员……也是一个导演。马刺对阵骑士的比赛是你的一部成功作品,你是主角,最佳男主角。
当天的体育新闻里,我再次欣赏到了邓肯的表演,面对比他高大的对方中锋,他把‘基本功先生’的本色发挥得淋漓尽致——左手的半勾手、转身右手抛射、百步穿杨的擦板……他自己能得分,也能帮队友得分,还能帮对手得分!哈,任何人犯下那种匪夷所思的失误,帮助对手扳平比分,心理一定会受到影响,他们会懊恼,会自责,会失去自信,铁定会输掉比赛。可是,他没有!他是石佛、心理学硕士、把自己视作后卫,把对手看成一个等待解题的方程式!
邓肯在最后一刻,镇定、冷静、冷酷无情地把对手一击毙命。那一刻,那个谦和的巨人在骑士球迷的心里幻化成狰狞的死神,在马刺球迷的眼中,他就是上帝!其实,他不过就是当代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而已,仅此而已。